2014年3月21日 星期五

2014/3/25初賽比賽規則

參賽者從十則指定新聞中任選一篇,進行一分鐘的播報,須自行潤稿、增加稿頭。

當天服裝請以正式服裝為主

稿頭:
範例 各位觀眾大家好  歡迎收看輔大晚間新聞 我是XXX

稿尾:感謝您的收看,我是XXX,我們下次再會

請參賽者注意!!
一分鐘時會響鈴,請將該句話結尾後停止,每超5秒則酌扣1分
 請參賽者盡量不要看稿,以口語化讓人聽得懂為準,
潤稿時將要點濃縮,以1分鐘播報意義完備的新聞

小提示:
1.請不要照唸,將稿子口語化,少用昨天今天,請講日期
2.播報時請不要講"我"

注意!!!!比賽當天請攜帶自己做好筆記的稿子上台
現場單位不提供稿子
比賽當天請攜帶學生證和報名收據。

評分標準
()、初賽
服裝儀態
10%
台風
10%
音質/音量
25%
發音、咬字
25%
流暢度、播報技巧
30%



10.臉書貼受傷照 李惠仁控警亂抓人

10.臉書貼受傷照 李惠仁控警亂抓人

〔記者鄒念祖、邱俊福/台北報導〕紀錄片《不能戳的秘密》導演李惠仁,十九日凌晨參與包圍立法院抗議活動,遭警方強行逮捕、拖離現場,攝影器材遭損毀,在警局被留置十二小時,下午四點才離開。李惠仁痛斥:「根本亂抓人!」

李惠仁表示,十九日凌晨四點左右,他正要拍攝守在議場門口的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及管碧玲,發現一旁有警員聊天,也將此拍攝下來,卻遭到警員喝斥「不要拍」。隨後將他拖到青島東路,架上警車載往派出所。李惠仁被警方架出的時候,因為有掙扎動作,所以碰觸到警員頭上的警帽,被警方認定妨害公務。事後他觀看機器中錄下的影像發現,身旁有警員喊著「不可以這樣子拖!」顯然也有警員認為執法不當。

離開警局後,李惠仁於早上七點去醫院驗傷,並在臉書上貼出他膝蓋破洞受傷的照片。他表示可以理解警方體力不支且疲累,但在執法上應該要更謹慎。紀錄片工會發表聲明聲援李惠仁,抗議警方嚴重傷害新聞自由。

中正一分局昨晚指出只負責移送。而保六總隊則表示,處理過程並未施暴

2014年3月20日 星期四

9.金秀賢抵台 粉絲擠爆桃機失心瘋

9.金秀賢抵台 粉絲擠爆桃機失心瘋

(中央社記者卞金峰桃園機場21日電)「都教授」金秀賢今天搭機抵台,面對媒體粉絲大陣仗接機,他受寵若驚「哇!」了一聲,還親切揮手,粉絲瘋狂,場面一度混亂。

韓星金秀賢在「來自星星的你」扮外星人教授「都敏俊」爆紅,他今天上午11時左右,搭乘KE691班機抵台,進行粉絲見面會。金秀賢下榻飯店要價逾新台幣3萬元,有賓士車隊接送,陣仗之大,超過女神卡卡來台迎接規格。

今天桃園機場超過1000多名粉絲接機,就連機場員工、航空公司地勤服務人員及免稅店人員也都陷入瘋狂。主辦單位派出20名保全、約100名工作人員接機護送,航警也加派警力第一航廈接機大廳維持秩序。

大批粉絲一早就到機場守候,他們都相當開心在機場入境大廳守候。而在登機門前還有大批粉絲。

金秀賢一步下飛機,就露出親切的笑容,一路上也不時跟粉絲們及機場工作人員揮手致意,還提醒記者拍攝時要小心,相當貼心。

他在入境時,看到上千粉絲熱情接機及瘋狂尖叫,先「哇!」了一聲,受寵若驚,隨後,親切地向粉絲們揮手致意。不過,由於現場混亂,粉絲推擠,加上不少媒體記者採訪,發生零星肢體衝突,最後,在驚呼聲中,金秀賢搭上座車離開

8.看開幕戰 先裝機上盒 中職轉播改博斯

8.看開幕戰 先裝機上盒 中職轉播改博斯

【姚瑞宸╱台北報導】熟悉在緯來體育台收看中職賽事的棒球迷,中華職棒25年球季要改變收視習慣了!國際媒體經紀公司MP & Silva台灣區總裁陳佩芝昨天宣布,由博斯體育網奪得2014、2015年中華職棒轉播合約,明天2014年球季開打同時,中華職棒轉播正式進入HD(高畫質數位)時代,而傳統的有線電視頻道在多數地區近期內看不到中職比賽。
博斯體育網總經理黃敬庭表示,「博斯目前在MOD上面及部分有線電視數位機上盒看得到,我們會繼續跟有線電視系統洽商這事件,開幕戰沒機上盒確實看不到。」博斯將在無限台(MOD173台)、運動網(MOD175台)直播中職全年240場,每天1∼2場比賽。 

找韓國製作人 製作動畫

除了博斯體育網外,球迷也可透過中華電信MOD愛爾達體育台和中職官網CPBLTV看到2014年中職比賽轉播。愛爾達轉播以1天1場為原則,兩地開打時擇一轉播。
陳佩芝拒絕透露與博斯簽下的合約金額及其他細節,只說:「除提供製作頻道,也請3位韓國MBC運動台製作人,在熱身賽期間來台交流討論,製作好國際級、精美的圖卡動畫,相信2014年起提供好的、全新的觀察經驗,製作團隊確定與民視合作。」
 

連17年合作斷 緯來遺憾


MP & Silva與博斯簽2年約,黃敬庭說明:「博斯擁有愛爾達和CPBL官網之外的所有權利,合作過程中不排除如有合適頻道,願意共同承擔轉播賽事,是有夥伴一起加入,是哪一個頻道還不便奉告,…簽下這個合約,是希望MOD的成長,但CABLE部分還是會去努力。」
陳佩芝強調緯來是中職長期合約伙伴,希望未來仍有機會合作。而緯來電視網昨在官方粉絲團發表聲明,「連續17年轉播中華職棒後,今年未能繼續參與中職25年的轉播,對此表示遺憾。」 

7.勞資糾紛罷工 豐田印度兩廠關閉

7.勞資糾紛罷工 豐田印度兩廠關閉

  日本豐田汽車印度廠,勞資雙方在經過十個月的協商後,資方還是沒有答應調漲薪資,引起勞工不滿、罷工抗議,所以日本豐田汽車宣布、將暫時關閉印度兩座工廠。

  豐田汽車、印度子公司兩座汽車組裝廠,16號、周日貼出關閉工廠公告,因為勞資雙方經過十個月協商,資方仍未答應調漲薪資,讓六千四百多名員工不滿,憤而罷工抗議。


  這兩座工廠位在印度重工業中心「班加羅爾」,一年約可生產31萬輛車,雖然印度是全球第六大汽車市場,不過這兩座汽車廠、佔豐田汽車全球銷售量並不多,去年只有1.6%,而豐田印度公司也發出聲明表示,公司沒有其他選擇,只能宣布暫時關閉這兩處工廠,以確保其他工人和管理人員的安全。

  豐田印度公司周日關閉兩處工廠,而這一天是非營業日,聲明稿並沒有具體告知、何時可以重新運作,不過根據東京總部的豐田汽車發言人表示,關閉印度工廠的每日產量損失約700輛,印度單位和工會、將持續商議來解決這個問題。

6.酒駕慣犯.居留證過期 可驅逐出境

6.酒駕慣犯.居留證過期 可驅逐出境

開車上路的狀況已經很多,喝酒開車更是加倍危險。最近、花蓮警方取締酒駕、發現一名斯里蘭卡籍男子騎機車搖搖晃晃、酒測值檢驗的結果也明顯超標,而在移送地檢署之後、檢察官更發現、他不但是酒駕累犯、居留證也已經到期;未來法官判決之後、最嚴重將被驅逐出境。

相片裡正在接受警方酒測的男子,就是來自斯里蘭卡今年49歲的山德,這個月九號晚間七點半,他騎機車因搖搖晃晃被警車攔下,經酒測後酒精值高達0.43毫克,已經觸犯公共危險罪。

而經過調查,山德其實是個酒駕慣犯,去年才因酒後駕車被移送法辦兩次,沒想到他根本罰不怕還第三次被警方抓到,花蓮地檢署檢察官已對山德提出強制處分,由於是累犯法官將視情節輕重判決,最嚴重可驅逐出境。

由於山德和台灣女子結婚,目前只持居留證住在花蓮,但他的居留證已在3月18號過期,花蓮地檢署表示,要是外籍人士被驅除出境,裁罰的款項雖然可以不必繳納,但未來要再入境台灣可就沒這麼簡單,這樣的酒駕後果,對他自己和家人都很不利。

5.瘜肉惡化成大腸癌 有年輕化趨勢

5.瘜肉惡化成大腸癌 有年輕化趨勢



 大腸癌已經連續十年、高居國人十大癌症排行榜的第一名,而根據國民健康署的最新調查,在30到39歲的年輕族群當中、多達五成的人大腸有瘜肉,而瘜肉有相當高的機率會惡化成大腸癌。醫生表示、原因很可能跟年輕人飲食西化、特別愛吃燒烤和速食等高熱量食物有關。

33歲的吳小姐是上班族,三餐都是靠外食,而且每餐一定要有肉類、才覺得有飽足感,青菜幾乎都不吃,所以常常便秘,後來出現肛裂、有血便,才去做大腸鏡檢查,沒想到意外發現、有個0.8公分的瘜肉,趕緊做手術切除。

可別以為大腸長瘜肉,或瘜肉惡化成大腸癌,是老年人專利!根據國民健康署最新調查發現,去年七百多位民眾、進行大腸鏡檢查,結果30到39歲年輕族群,有高達五成比例、發現有大腸瘜肉;而40到49歲、則有六成以上有瘜肉,發現率近六成;而且調查還發現,大腸癌是全台最多人罹患的癌症,平均每36分鐘、就有1人死於大腸癌。

醫師特別提醒,大腸瘜肉有可能是大腸癌的前兆,而且家族遺傳不再是早期篩檢的唯一指標,因此建議民眾,平時飲食多吃蔬果、少吃高油脂肉類,並保持適當運動,才能避免大腸疾病發生。

4.記者臥底採訪 拍少女露點照判刑

4.記者臥底採訪 拍少女露點照判刑


【聯合報╱記者蘇位榮/台北報導】



          蘋果日報記者劉文淵奉報社指示調查「台灣天使攝影」網站有無隱藏媒介性交易犯罪,卻被控與板主王德興共同拍攝未成年少女露三點的猥褻照片;最高法院昨天依違反兩個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將他判刑十月,得易科罰金確定。

蘋果日報法務經理葉錫波表示,對判決感到遺憾,劉文淵採訪拍照時,並不知被拍的女子未成年,警方也未扣到裸照證物。

判決指出,王德興(一審判一年二月,緩刑四年確定)六年前設立「台灣天使攝影」網站,徵募外拍模特兒,再召集攝影同好;每次收費二千至三千元,模特兒拍攝費每次至少一萬元,多次在台中市西屯路王承租的「台灣天使攝影棚」等地拍攝。

劉文淵奉報社指示,於二○○八年加入該網站會員執行採訪任務,王德興找未成年少女,並由劉文淵載未成年少女南下「台灣天使攝影棚」拍照,劉明知少女未成年,仍兩度拍攝未成年模特兒露三點的猥褻照。

劉文淵指表示依長官指示追查有無賣淫,且露點時段均迴避不拍,但王德興及未成年少女的證詞卻指劉說謊;劉文淵的報社黃姓長官證稱,有叫記者深入了解,但要求不能違法,因劉回報查無媒介性交易犯罪,追蹤一年半後採訪任務就結束。

最高法院認為劉文淵所為顯然逾越新聞採訪之界線,已涉不法。

3.香港新聞界再遇襲 美國務院關注

3.香港新聞界再遇襲 美國務院關注

新頭殼newtalk2014.03.20 蕭維傑/綜合報導

  繼《明報》前總編輯遭人砍傷後,香港再傳出即將創刊的《香港晨報》2名高層遭襲擊。BBC報導指出,美國國務院對香港新聞界人士接連遇襲感到憂慮,並敦促香港政府對事件展開全面調查。

《香港晨報》執行副總裁利婉嫻、新聞部高層林健明19日下午於尖沙咀遭4名戴鴨舌帽、口罩及勞工手套的男子持鐵管襲擊,凶手事後逃逸。這是繼香港《明報》前總編輯劉進圖於2月26日被當街砍傷後,香港再次發生針對新聞界人士的襲擊事件。

  據BBC報導,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柏莎琪(Jen Psaki)表示,儘管目前仍不知道事件背後的動機,但美國對香港過去1年接連有新聞工作者成為襲擊對象感到憂慮;柏莎琪並呼籲香港警方對有關事件「展開全面和透明的調查」。

  柏莎琪表示,香港長期以來對法治,以及對包括新聞自由在內的國際基本權利的尊重,是香港繼續成為一個享譽全球主要商業中心的關鍵。

  對於《香港晨報》2名高層遇襲,該報籌備委員會已發表聲明強烈譴責暴力,稱絕不容忍,也不畏懼暴徒的粗暴,以及幕後主使人的不法行為。

  香港記協和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均譴責凶徒暴力行為,要求警方嚴查事件,拘捕不法之徒。

  據《明報》報導,劉進圖遇襲案被告37歲男子葉劍華以及黃志華,被控1項意圖傷人罪及1項盜竊罪,已在20日早上提訊。2名被告是在潛逃中國廣東東莞後,在當地落網,廣東省公安廳在日前將2人移交給香港警方。

2.內政部:亞洲首張禮儀師證書將於今年發出

2.內政部:亞洲首張禮儀師證書將於今年發出

新頭殼newtalk2014.03.20 謝莉慧/台北報導

  電影「送行者:禮儀師的樂章」風行,國人逐漸重視殯葬文化,內政部今(20)日表示,4月下旬將開放受理民眾申請禮儀師證書。民眾得於內政部全國殯葬資訊網登錄申請資料,並以紙本郵寄方式申請,預計今年將核發出亞洲第1張由官方認證的禮儀師證書,預計今年會有超過200位殯葬從業人員成為首批禮儀師。

  內政部指出,民國101年殯葬管理條例修正施行後,授權內政部訂定禮儀師管理辦法,符合「領有喪禮服務職類乙級以上技術士證」、「修畢殯葬相關專業課程20學分以上」及「經營或受僱於殯葬禮儀服務業實際從事殯葬禮儀服務工作2年以上」3項條件的民眾,都可以向內政部申請核發禮儀師證書。

  而配合禮儀師證書制度推行,勞動部去年辦理首屆乙級喪禮技術士檢定,共計2,221人報名,去年 11月已完成學科測驗,預計今年4月將完成術科考試,屆時,通過學科及術科測驗者將可取得乙級喪禮服務技術士資格。

  同時,內政部去年已公布殯葬相關專業課程範圍,並組成小組進行殯葬專業課程審查,目前全國各地有13個大專院校開設殯葬相關學分課程,可採認的殯葬相關專業課程也多達755門。

  內政部表示,今年預計會有超過200位殯葬從業人員成為首批禮儀師,未來在證照制度及專業課程認證推動下,將可培育更多優秀專業人才投入殯葬行業。

1.集遊法採許可制 大法官認違憲

1.集遊法採許可制 大法官認違憲

聯合報╱記者王文玲/台北報導 2014.03.21
  因野草莓運動促成的集會遊行法部分條文違憲爭議,司法院大法官定於今天作出解釋,將宣告集遊法中關於戶外集會遊行須採「許可制」的規定,違反憲法比例原則及保障集會自由意旨,應於解釋公布一年內失效。大法官認為,集會遊行採事前須向主管機關申請的許可制,排除了偶發性與緊急性集會遊行的可能,違反憲法保障的集會自由而違憲。集遊法應如何修正,爭議多時。二○○八年政黨輪替時,馬英九總統曾承諾推動修法,行政院則於前年五月提出草案,將「申請許可制」改為「報備制」,並取消刑罰,不過至今未完成立法;大法官的解釋預料將成催化、壓力劑,加速討論及立法。

  二○○八年十一月間,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來台,有民眾示威;台大社會系助理教授李明璁等人不滿大批警察維安,與「野草莓學生」到行政院外靜坐抗議,遭警方強制驅離後,經台北地檢署以違反集遊法起訴。

  台北地院法官陳思帆原訂於二○一○年九月九月宣判,但於宣判日當天宣布停止審判,聲請釋憲。聲請案經大法官三年半審議,終於出爐。陳思帆目前在日本進修。
聲請書指出,集遊法第八條規定室外集會遊行須事前申請許可,是以集遊目的、內容做為核准審查的標準,並非考量參加人數、交通影響等公益目的,有歧視特定言論的疑慮。
  此外,集遊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,遇緊急事故必須即刻集會遊行者,不受六天前須提出申請的限制,但第十二條又規定,這種情況的申請人,警方須在廿四小時內通知申請人是否許可,兩法條牴觸。
大法官曾於一九九八年就集遊法作出第四四五號解釋,當時認為事前許可制並不違憲。